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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指数保险是畜牧业政策保险发展新趋向
目前我国畜禽养殖政策性保险主要对生产风险提供风险保障,而对畜禽生产经营中的另外一种风险——市场风险或价格风险则基本没有保障。事实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风险对畜牧业生产的影响越来越大,而且畜产品特别是生猪市场价格的波动不仅影响到生产者的收入水平,同时也直接影响到广大市民的消费福利水平。
江苏正式开办生猪价格指数保险
日前,笔者从江苏省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由太平洋财险牵头开发的“江苏省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已于2014年12月10日起正式施行。国内开办的生猪价格指数保险都以“猪粮比”为参照系,我国目前生猪生产盈亏平衡点为“猪粮比”6∶1左右。根据江苏省历年生猪养殖盈亏平衡点测算分析,此次江苏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合同的对标猪粮比价设定为5.8∶1,即在保险期内出栏月当月猪粮比价平均值低于5.8∶1的,保险公司给予养殖户赔偿。目前,保险金额设600元/头、800元/头和1000元/头三档,保险费率为5%,省级财政保费补贴按苏南20%、苏中30%、苏北50%的标准执行。按照条款规定,出栏月当期猪粮比价低于5.8∶1时,保险公司应立即启动理赔程序,通知养殖场户提供当期生猪出栏证明及相关销售证明材料,并在10日内赔偿。保险合同在不同价格波动情形下采用不同的赔偿比例系数,猪粮比价在5.3-5.8之间时为60%,4.8-5.3之间时为80%,小于4.8时按保险金额赔偿。
生猪价格保险不失为稳市良策
生猪市场的价格波动是正常的,无法避免。如何有效减缓猪肉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呢?生猪价格保险是以生猪为保险标的,以生猪价格指数为保险责任的一种保险。在保险期内,生猪平均价格指数低于保险责任约定的价格指数时,保险公司将按合同进行赔偿。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实际上是为养殖户确立了一个最低收益水平。即使在猪肉价格过低的情况下,养殖户依然能够有一定的收入,能够继续留在生猪养殖业,从而使未来的市场供应量相对平稳,避免市场价格剧烈波动。
在国外期货市场发达的国家一般是将期货市场价格作为畜禽产品价格指数保险产品中的“价格指数”,而我国仅开办了鸡蛋期货,畜禽产品期货市场还不太发达,选择开办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既是调控生猪生产和市场的一个有效手段,也为生猪养殖场户提供了一个风险管理工具。而且相比于期权,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具有三个方面的优势:一是期货期权的每手交易量太大,一般的生猪养殖场户不能达到期货交易需要的量,养殖场户直接利用期货期权市场也不太可能,而购买产品价格保险却很容易;二是期货期权专业性较强,畜禽生产者普遍不具备相关的知识,但农业保险公司与农户的关系往往比较紧密,且会建立除价格保险以外的其他合作关系,因而更利于达成合作;三是价格或收益保险的原理虽然和看跌期权很相似,但成本并不比期权高,收益保险的成本反而更低一些。
价格指数保险是畜禽政策保险发展的新趋向
价格指数保险主要基于农产品的期货市场价格与现货市场价格,可以最大程度地缩小保险市场的基本风险,在市场条件下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其优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可以打破农业生产的原始记录,即灾害发生的时间、种类以及灾害损失情况等数据资料对厘定费率的限制;其二,不需要了解被保险人的损失情况,有效降低了业务成本;第三,该保险方式使用与养殖业损失密切相关的、易于观测且难以人为干预的随机变量,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有利于防范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第四,指数保险的购买者不仅仅局限于农民,其他任何人都可以购买,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分散农业风险,使农业保险的经营更符合大数定律。
发达国家的实践早已证明,在现代农业中,决定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的主导因素是市场需求。因此,欧美国家农业政策的着力点都放在了应对过剩条件下农民利益保护的问题,目前,美国、加拿大都开办了相应的价格指数保险,为种植、养殖者的利益提供保障。与此同时,我国有关部门也正在探讨利用价格指数保险调控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可能性。国内北京、上海、四川、浙江、江苏等地尝试开展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和淡季叶类蔬菜价格指数保险,这些探索和实践为在畜禽养殖业领域尝试开展牛奶、鸡蛋、肉鸡、苗鸡价格指数保险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因此,价格指数保险将是畜牧业政策保险发展的新趋向。
(作者单位∶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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