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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出新招

发布日期 : 2013-11-07 00:00:00     作者 :     来源 : 农民日报

工作签订合同,收入与职业等级挂钩,最重要的是,还能跟企业职工一样拥有自己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日前,江苏省太仓市出台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按照政策,今后,受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不仅在待遇上有保证,在社会福利等方面也将享受到更充分的保障。

据介绍,为大力培育“生产操作型、技能服务型、产品经营型、主体创业型”四支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太仓市专门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并列入市财政预算。根据相关政策,对于引进的高新农业技术人才,可享受5年政府薪酬补贴;对在本市合作农场从事三年以上生产经营的涉农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对其在校期间的学费给予50%的一次性补助;同时,太仓市还从初高中毕业生中定向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每年补助一定生活费,毕业后,需在本市相关基层农业单位从事农业生产工作至少满5年,学习期间所用培养费由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接收单位各承担50%。

另外,太仓市还建立职业农民人才成长机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的学生取得职业农民证书并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三年以上,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聘为大学生村官;同时,建立在新型职业农民中招录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制度,使优秀的新型职业农民进入基层农技人员队伍。

除了完善培训机制,与其他地区不同的是,此次太仓市出台的政策充分考虑到了新型职业农民的福利保障问题。政策提出,要参照工业企业劳动用工标准和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完善农业企业、合作农场等市场主体与新型职业农民的劳动合同制度,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收入与其认证等级挂钩制度;完善参照工业企业职工社会保障标准,建立由个人缴费、单位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职业农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解除新型职业农民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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